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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野火》小说「部落与弯刀恶魔」

发布时间:2023-09-23 08:36:46 来源:搜狐

大年初一,村里被一种恐慌的气氛笼罩着。人们去拜年,说过了吉利话,不是感慨过去畅想未来,而是压低了声音,讨论昨天那场山火。

大火是在昨天早上烧起来的,那时候人们都在祭祖,就是上坟。

男人们一大早爬上村南山,来到坟头遍布的高地,找到各家各户的坟包,在墓碑前摆上酒,苹果,橘子,酥肉,炸黄花鱼,糖果,然后点上一把香,开始烧黄纸。

冬天天干,南山上全是荒草,不知道谁家的火星没看住,引燃了一堆。恰好昨天风大,给那野火施肥,火头雨后春笋般蹿上天去,嘲笑着惊惧的人类。还好众人跑得快,没造成死伤,但那火已然摧枯拉朽地烧毁了整片坟地。

烧祖坟这种事情太大了,比烧了自家房子还可怕,这是对祖先的大不敬。各家各户的老祖宗保佑后代年年顺遂,但这一把火,就把这种赐福给烧没了,少了神明力量护佑,人们只能直面来年的所有灾难。

初一拜年时,众人都会充满敬畏地加上一句,老祖宗原谅,要保佑家里全年无病无灾啊。

没人知道纵火犯是谁,家家都在烧黄纸,每个男人都制造了火星,都是潜在的凶手。但大家都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,彼此撇清的过程中,竟然统一了口径,盯上了另一个人。

是那疯子干的,你算过没,昨儿是她头七。拜年时,方方的叔叔低声说,疯子回来了,来报复我们。

跟我想一块儿去了,我也觉得这火蹊跷,父亲坐在床边,抽上一支烟表示后怕,那疯子平时不就最喜欢鼓捣火?

吐出一口烟,爸爸看向方方,好像在寻求附议。方方觉得好笑,找不到凶手,就把责任推到亡者身上。但他还是学着爸爸的样子,说上一句,八成是。

杨淑君的丈夫在运石子途中出了车祸的那一年,方方刚刚出生。村里多了一个婴孩,也多了一个寡妇。

自打记事起,方方就没听说过杨淑君的名讳,但知道村里有个疯子。每次放学回家,方方都能在村口看到她。她没有任何亲戚,十几年前就和家里人决裂,自己一个人嫁到北方来的。

初成新娘的杨淑君非常正常,那年她21岁,知书达理,待人亲善,所有人都喜欢她。婚后,夫妻二人,男耕女织,日子蒸蒸日上。

杨淑君的男人十分能耐,自己玩一辆大车,天南地北跑运输,脑子聪明,又肯吃苦,很快赚下了三间大房子。村里有眼红的人就说了,这天天不着家的,迟早出事,后来果真死在了外地,没得实在突然。

男人死后,杨淑君的行为举止就变得怪异起来。她总是穿着一条红裙子,坐在村口的石碑下面,痴痴地望着柏油路的尽头。人们说,她这是在等人啊。

与家人决裂,彻底和南方断了联系,那家人就当没养过这个女儿。原本丈夫是杨淑君在这个新世界唯一的依靠,但他狠下心来一死,她就彻底孤立无援了。杨淑君没全疯,只敢疯一小部分,因为全疯的人自己活不下来。

她自己在家舞弄锅碗瓢盆,一边炒菜一边哼着小调,村里有人见过她做的饭,黑糊糊的,没见识的人,还以为是煤灰炒炭。

疯子自己当然能吃得下去,没疯之前她做饭的手艺就是这样,她丈夫都吃得下去。以前是两个人吃,现在是一个人吃,只是更寂寞一点。

可疯子也不寂寞,见过她的人都说,这女人和自己的影子都能互动,用年轻人的话说,就是擅长自嗨。一到下午,疯子就出没了。

她身穿红衣,头发黑又长,如同水泻,坐在村口高耸的村碑底下,盯着来来往往的车子,嘴里蹦着越来越可观的数字。

偶尔有男人们经过,会问一句,疯子,今天跑了多少车?疯子就会中断统计,一笑,露出一口的白牙,说出一个天马行空的数字来。

大家都知道一天跑不了几百万辆车。那些男人走远了,还会回头,偷瞄疯子的裙底,同时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,再补上两个字,真疯。

这些都逃不过方方的眼睛。方方走路喜欢低着头,这样别人就不会注意到他在用审视的、轻蔑的目光打量这个世界。

疯子在村里是个笑柄,人们在背后谈论她,谈论她诡异的举止,谈论她悲惨的身世,但很少有人会真和疯子搭话,平时走路遇到就装没看见,实在是狭路相逢,挤出一个笑,说上一句,天儿真热啊,随即低头走开,好像疯子是传染病。

传染病那种东西,远远看着别人被传染挺带劲,但没人想近身,更不愿自己的孩子沾上她,但孩子们偏偏不这么想。

村里有个叫大军的,长得人高马大,是这一带的孩子王。和方方同岁,但块头顶两个方方,他对疯子非常感兴趣。村口是块宝地,下午天还没黑的时候最热闹,乘凉的,卖猪头肉的,打牌的,卖豆腐的。

疯子非常喜欢看别人卖豆腐,她会像个女学生一样,端坐着,手肘撑在膝盖上,手掌托着脸,看着软软的白豆腐被刀锋轻易地一分为二。

她的眼睛会释放一种迷幻的光,她会想到摩西劈开红海,想到西伯利亚树枝上的软雪,想到淤泥中起舞的天鹅。但身为孩子王的大军,看到她那个傻样,就会想到更多捉弄她的方法。

方方已经看到过不止一次了,大军打头,后面跟着大田和小田两兄弟。他们装备各处搜集的玉米粒,小木棒,从各个角度,空袭村碑下那个红衣妖女。

疯子被围殴,却没有表现出急躁和愤怒,只是歪着身子躲避,好像一条妖娆的大蛇。投掷物大多南辕北辙,但有一些还是命中目标。打牌的人被惊动了,从激烈的牌局中抽身,看到这个场面,笑着说一句,这帮孩子。只有卖豆腐的老头会呵斥他们,身体前倾覆盖在手推车上,喊,鬼崽子,豆腐,小心豆腐!

有一次,大军挑了一块小石头,扔过去,正中疯子的脑门。疯子“嗷”地叫了一声,捂着脸逃跑了。

日薄西山,牌局散了,村民们搬起小马扎回家睡觉,村口只剩下了疯子一个人。她总是待到半夜再回去,仰着头,吹夜风,看星星。

她永远形单影只,可她总有事情做。她每天都是下午出没,看完星星回家之后,就已是后半夜,她的作息只与这个村落一半重合。

对于疯子,村里人的态度各有不同。男人们大多表现得宽容,因为疯子是个女人,还因为她死了男人。大家都是男人,知道一个男人对家庭多重要。

少数没结婚的老男人,盯上了杨淑君的身段和容貌,但没人会真看上一个疯子,于是像蝗虫一样期盼着杨淑君露得更多。而女人们都反感她,她们传统而敏感,反感一切怪异的事物——这些态度在疯子周围拉扯出一种平衡,除了偶尔遭遇冷眼和来自大军的欺侮,她万事大吉。

那一年,方方十岁,上五年级,距离疯子变疯刚好十周年。十月份,发生了一件事。

这件事,要说跟疯子有关系,其实也没多大关系。村里不正常的除了杨淑君,还有一个男人,他和杨淑君不一样,他的疯经过鉴定,是持证的。

但没人会叫他疯子,他沉默寡言,酷爱下棋,勤于耕种,表现得简直比方方他爸还正常。他有一个棋友,是隔壁的老头,两个人经常搬俩小马扎,坐在男人家大门前,铺一个棋盘,摆上车马炮。多年来,两人互有胜负,气氛和睦,但不知怎的,老头近些日子似乎参透了什么,棋艺大涨,男人在棋面上屡屡捉襟见肘。有一天,男人连输五局,虽没开口,但脸色已经十分难看,老头嘴上还不依不饶,说,怎么样,我上一局,这样,咱再摆一局,我让你半边车马炮。

男人没说话,站起来,搬着小马扎就进了家门,老头说,怎么,不摆了,这还输不起了?他收拾棋盘的工夫,男人又走出来了,手里没了马扎,换上了一把短管猎枪。老头抬脸,还没看清那是什么,男人就朝他肚子来了一枪。

老头捂着肚子说,你他娘。倒在地上,没见多少血,但肠子什么的已经都被打断了。

村里十年也出不了一场命案,警车来了很多辆,搅动了这个封闭的小山村。人们看着被押走的男人,想起了疯子。

他们说,这人看上去还没那么疯,谁能想到会杀人,村里还有个更疯的,指不定那娘们什么时候也把我们杀了。

他们内部相互确认,确定疯子手里确实没枪,这才放下心来。但是还有另一个隐患,就是疯子喜欢玩火。

疯子对于火焰的执迷是她被确认为疯子的另一个原因。早在几年前,那个苗头就出现了,村里收完玉米,把秸秆堆在田垄上,夜晚,疯子穿着红裙游荡到田间地头,拿出一盒洋火,尝试擦出火星来。

所幸有人经过,大声喊一句,疯子,你他娘干啥呢!疯子一惊,手中洋火都掉了,提着裙子逃跑。

还有几次,人们看到疯子在村里的一处沟渠烧垃圾,烧出滚滚黑烟来,半个村都弥漫着刺鼻的味道。疯子就站在上风口,手里还握着烧焦的火柴杆,看着近在咫尺的火焰,眼底铺上一种奇异的华彩。还有人半夜路经疯子家时,看到里面有红光,外墙投上黑魆魆的鬼影,十分吓人。

他们说,要提防疯子,她真有可能把你家烧了。

就在村子死人之后,人们对疯子的态度终于达成了一致:她是个隐患。有史为鉴,接近疯子的,肠子都被打碎。

疯子经过之地,人们都会自动清出一块区域来,那个区域只有她存在。她觉察到了人们在躲着她,排斥她,这种躲避明目张胆,是由惧怕滋生的,天下疯子都一家,谁也不想做下一个死的。

她坐在石碑底下,没有数来往的车子,就这么干巴巴坐着,这是第一次,方方从疯子的脸上读出来寂寞。

后来又出了一件事,疯子和大军的家人干起仗来了,确切地说,是大军他爸妈在骂她,踢她,而疯子像根木头一样,既不反击也不争辩。

原来是昨天晚上,疯子潜行到大军家附近,用石块把大军家里的玻璃砸了个稀烂。有人恰好碰到了肇事逃逸的疯子,后面还跟着个黑影。疯子好认,长裙飘飘,是大红的,但身后那个影子就不知道是何方高人了。

大军妈说,你们瞅瞅,这还有同伙。大军爸说,咱们就应该把疯子赶走,她今天能砸我家窗户,明天就能烧你们家房子!

疯子死于腊月二十三的晚上,小年。家家户户都在剪窗花,包饺子,看晚会。下雪了,疯子一个人跑出来,穿着红裙,光着脚,套着一件破棉袄。她烧光了家里所有的木柴,实在太冷了,在房子里呆不住,跑出来想法子取暖。

她带着一盒火柴,里面藏着火种,寻寻觅觅,终于在一户人家后面找到了一堆柴。那家人听见声音了,打开门,识破了疯子的意图,大喊一声:杨淑君!劈手夺过火柴,踢了她屁股一脚,把她赶走了。

她在雪夜的村中游荡,身上的体温逐渐失去,黎明之前,睡倒在村西的磨盘边,像一朵雪地中的玫瑰。

疯子死后,再也没有人提起过她。直到大年初一,她才随着那场诡异的大火一起,苏醒在这口口相传里。

在真正认识杨淑君之前,方方从不知道村里还有这样的人。

那得追溯到十岁那年的夏末了。那日深夜,家里没人,方方一个人出门,漫无目的地晃到村口。

其时众人散去,星月寂寥,杨淑君独身一人,站在空地上唱戏,“大哥休要泪淋淋,我有一言奉劝君,你好比杨柳遭霜打,但等春来又发青。

小女子我也有伤心事,你我都是苦根生。我本住在蓬莱村,千里迢迢来投亲,又谁知亲朋故旧无踪影,天涯冷落叹飘零……” 红衣红裙,像一个幽怨的女鬼。

方方站在那儿听了一会儿,他充满悲伤地想,这个女人心里一定有很多事,她说不出来,所以要唱出来。这么想着,杨淑君的声音断在风中,回过头,看见了方方。

她没有诧异,反而对方方笑了笑,那是一种对大人的笑,方方从那个笑容里收获了平等。杨淑君走到方方身边,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小听众,问,你不怕我?方方不说话,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。

杨淑君忽然伸出双手,喉咙内部滚出雷鸣,作势扑向方方,仿佛吃人的妖魔。方方依旧无动于衷,就是看着她。她终于不闹了,问,你叫什么?

我叫陈桐方,方方开口,耳东陈,梧桐的桐,方圆的方,他们都叫我方方。

杨淑君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,点点头,陈桐方,好名字,好听,方方也好听。方方问,那你的名字呢?杨淑君蹲下身来,和站直的方方齐高,名字只是一种叫法,你就叫我疯子。方方摇头,说,他们都叫你疯子,我不叫你疯子。

杨淑君有点诧异,觉得这个孩子真特别。我叫杨淑君,她学着方方的句式,白杨的杨,贤淑的淑,君子的君。

那三个字一出口,杨淑君暗自恍神,她觉得,似乎已经很多年没说起过这个名字了。“疯子”听得多了,仿佛那真成了她唯一的身份,取原名而代之。

方方说,我爸妈说,不能直呼大人名字,那我叫你姨吧。其实这么一叫,名字就属于白问,但方方唯一的目的,就是想知道这个唱戏的女人到底叫什么而已。杨淑君没想到能从一个孩子这里得到那样的称呼,竟然有些措手不及。

杨淑君半夜唱戏不是秘密,很多夜归的人都撞见过,村里的狗也知道,女声一起来就跟着吠。但鲜有人知的是,杨淑君家里竟然有那么多书。

但方方知道。去杨淑君家里的那一天,一座宝库在他面前开放。杨淑君说,这些书,随便拿,还不还都可以。

方方瞬间意识到,这对于他而言是多么大的一份馈赠,因为他正处于看书的黄金时代,看书像啃书,家里的书籍已经无法填补他的饥饿感。

方方从认字起就看书,看各种各样的书,这也就是他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地方,这些书籍能令他思考,令他感叹,令他孤独。他觉得,每读完一本书,他就像又跨了一个台阶,就又往上走了一层。

这一屋子书大部分是杨淑君出嫁时带过来的,她没有嫁妆,这么多书就是嫁妆。杨淑君的男人活着的时候很宠她,专门留出一个屋子来给她放书,后来书越买越多,分门别类地放在三个书架上,像个小书店。

后来,方方才知道,杨淑君以前竟然是个老师,在镇上的初中教语文。她本是大家闺秀,满腹诗文,多愁善感,上课时带着学生读诗,读苏东坡的《江城子》,读到“十年生死两茫茫”,会忍不住流下泪来,学生们都说,这才是真正的语文老师啊。没想到十年以后,她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东坡。

她家出事后,学校就不敢再请她了,担心一个大疯子,会教出一群小疯子。于是她所有的诗歌、小说、哲学、散文、戏曲都烂在了屋子里,也烂在了她的身体里。所有不属于她这个身体的,迟早有一天,会随着新陈代谢全部排泄干净。

杨淑君很喜欢爱读书的方方,她觉得这小孩很有灵气,充满了对于世界的想法与好奇,就像年轻时候的她。她曾是老师,比任何人都知道方方是个好苗子。方方问,姨,这一屋子的书,你最喜欢哪一本?

杨淑君从书架上抽出一本《红楼梦》,说,这本书,我已经读了17遍。方方看过《红楼梦》,一知半解,只记得里面贾宝玉娶了薛宝钗,宝哥哥大婚之夜,林黛玉病死了。方方问,你最喜欢里面的谁。杨淑君想了想,说,晴雯。

杨淑君说,你来我这里看书的事情,千万不要告诉别人,要不然会被别人当成小疯子的。杨淑君绝对是为了方方着想,担心方方会遭遇像她一样的冷遇。

但方方说,我不怕被当成小疯子,真要那样,我就也穿一件红衣服,和你一起坐在村碑底下。杨淑君摇摇头,说,方方很勇敢,但被人叫疯子,总不会是一件好事情。方方摇摇头,我觉得做疯子挺好,而且姨,我觉得你不疯,你比这里所有人都正常。杨淑君愣了一秒,忽然笑了出来,说,你这孩子真怪。

但方方还是听从了建议,只私下来,也不停留,拿了书就走。他们两家在村里一个北头一个南头,但来得多了,方方轻车熟路,闭着眼睛也能寻过来。

时间一长,连杨淑君本人也放松了警惕,任由方方在这里待上半天。杨淑君告诉方方,什么书最好,她最喜欢的作家是谁,给他讲历史和革命,讲文字中的元气和精神。

方方听得入迷,很小的时候,他就已经踏进了一片水域,如今杨淑君一疏通,他才明白这是一片大海。这海面碧波万顷,藏着无数珍宝,但又有危险蕴藏,任何一个人,都只是其中的一叶扁舟。

他和杨淑君互相看透——不,杨淑君是个迷人的影子,方方无法通览全貌,但方方内心渴求的是什么,杨淑君竟然全都知道。

从杨淑君家回来,方方就端坐在桌上,翻开一本从杨淑君那里借来的新书,一边阅读一边笔记。做笔记的习惯也是杨淑君引导着方方养成的,杨淑君说,学会总结和分析,这些东西才会变成你的。爸妈看见了,会问,方方,你这书哪里来的?方方就说,同学借的,爸妈点点头,说,爱惜着看,别给同学弄坏了。

大人们太好骗了。方方一向乖巧,这是种伪装,也是种保护,只要他还乖巧,就会不有人觉察他已经掌握了撒谎这项技能。保持乖巧的方式也很简单:顺从。一味顺从就行了,反正大人们也不管你心里想的是什么,不管爸妈说了啥,他都点头,加上一句轻声细语的我知道了。点头又不累。

命案发生的那天,方方正要去杨淑君家还书,《呼兰河传》。他和杨淑君说,呼兰河城和这个村子不同,却又存在着奇异的相似之处,从某种意义上讲,他感觉杨淑君就像另一个萧红。

就在这时,枪声响了,杨淑君像见到老鼠一样惊跳起来,对方方说,方方,快回家去。

之后再回想,方方会觉得,杨淑君是从那个枪声里听到了命运对于她今后生活的预示。这么一想,她果真有着别样的能力,方方听见了那声响,还以为是谁家煤气罐炸了。

那天方方回家,途经命案现场,警车已经到了。

警察把那个男人押出大门,塞进警车里。男人杀了老头后,把枪扔在一边,坐在老头的尸体边抽旱烟,这种冷酷更是吓坏了村里人。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村民,人们正小声地指指点点,在晚秋的暮色中,方方攥紧了手里的书,心中涌入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
从小到大,村里都没多少孩子愿意和方方玩,他们看来,方方这人太没劲。他总是看书,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。

曾经班中有人试着和方方做朋友,结伴走了两回,就辞职不干了,因为方方说的东西他听不懂。

方方对于大家都喜欢的“捉迷藏”、“打仗”、“扔沙包”全部一窍不通,并且不遮掩他的不屑。与杨淑君不同,方方是正宗的村里人,有着村中最正统的“陈”姓,却还是没能依靠这种传统建立起任何连结。

他没一个兄弟朋友,是这张人际关系大网中的例外,像是大合唱中跳出来的一个音符。

没朋友,不说话,看起来乖巧,总是看书却成绩不好,这样的方方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软柿子。

大军自然不会放任不捏。在学校里,他带头给方方起外号,用小刀切碎他橡皮,藏他笔袋,甚至在女同学面前扒他裤子;放学路上,用小石头扔他,把他往沟里推。有一次,方方就被大军推到沟渠里,磕破了脑袋。方方从不反抗,也不告老师,只要自己能善后,甚至不会让爸妈觉察。

哪怕是磕破头那次,藏不住了,他也会说,没人推我,是我自己掉沟里了。

但他不怕大军,更不怕捉弄他的同学,反而很可怜他们。他知道,他们这样,只是在从这种浅薄的游戏里攫取存在感,想要获得奖励和认可。这和班里那些想要获得小红花的人并无二致。

而方方不一样,他早就从浩如烟海的书本中获得了一种长久的自我认同,在他看来,他是站在高处,俯视那些对他拳打脚踢的人。

十二月的一天,方方一个人放学回家,正是冬天,不到五点天就黑了。大军带着大小田两兄弟把他堵在了村口。

方方戴了一顶红色的棉帽,被大军一把揪掉,捏着帽尖的绒球甩来甩去。方方尝试着抢回来,未果,就不抢了,准备光着脑袋回家。但大军不放过他,他在这里等方方那么久,本身也不是冲帽子来的。

趁方方转身,大军迅速给了他一脚,方方抢前一步,趴到地上,吃了一口土。还没等他翻个面,大田和小田就已经压上来,膝盖顶在方方腰上,让他发不上力。这多此一举了,方方根本就没啥力气来发一发。

大军蹲在他头顶,照他脑袋来了一巴掌,说,小书虫,你为啥不给我抄作业?

原来是这件事。今天早上收作业,大军不出意外又没写,他找方方要作业本来抄抄,可方方给他一个冷漠的后脑勺。

大军刚要发作,班主任进来了,只能忍气吞声,罚站半天,秋后算账。听起来是一报还一报,但方方知道这只是个借口,没有这件事,还会有别的事。方方像只被五花大绑的鳖,细碎的灰尘随着一呼一吸进入他的肺里,但他不解释,也不求饶。方方看到村碑下面站着的杨淑君了,村口是那女人的地盘。

他应该呼救,向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,可他也不。他知道大军总不能在这里弄死他。

杨淑君跳下了村碑的底座,她赤着脚,夜风鼓起她的长裙,发出呼啦啦的声响。她皱起眉头,说,小孩子,不要打架。

这时距离那起命案过去还不到两个月,可大军依旧不害怕杨淑君,他早就欺负她顺手了,回一句,疯子,没你事,滚一边去。

杨淑君愣了一下,忽然换上了一副凶相,她伸出双臂,双手成爪,怪叫了一声,一张大嘴裂开,朝这三个孩子扑过来。方方有点晃神,听戏那晚杨淑君也这么吓唬过他,大红的裙子为她营造了天然的惊悚感,方方不害怕,但不是每个孩子都是方方。大军丢下手里的帽子,三个人被吓得屁滚尿流,一边跑一边带着哭腔喊,疯子要杀人啦!

方方从地上爬起来,拍拍裤子上的土,杨淑君弯腰捡起那顶帽子来,戴在方方脑袋上。

方方看着杨淑君光着脚,不由自主地问,姨,你冷不冷?杨淑君却没回答,转身望向村里。大军他们的呼号还在村中回荡,穿越十年的流言冷遇,经久不息。

这是第一次,方方看出了杨淑君眼中的愤怒,一把火焰烧了起来,方方清晰看见了那股子红色。杨淑君第一次说了脏话,这群小崽子,方方,明天晚上跟姨出来,姨帮你对付他。

第二天晚上十点钟,山村陷入安眠。方方从卧室的窗户翻出来,借夜色掩护,抄小路过去。杨淑君已经等在大军家门外了,天这么冷,方方包得像个粽子,她却还是一身红裙,赤着的双脚冻得通红。

她把手里的石子递给方方。白天方方去上学,杨淑君就在村中闲逛,假装百无聊赖,暗中却收集了一袋子大小规则的石子,每一颗都带着锋利的棱角。

我等了好久,他们睡了,我们来打碎他家玻璃,杨淑君说,眼睛里有光。石头全部丢出去,然后我们就跑,谁也不知道是我们。

方方有些发愣,没想到这就是杨淑君所言的“对付”,手中那袋石子有些沉甸甸的。可仔细一想,方方又觉得这办法好极了,你砸我人,我砸你玻璃,你又逮不到我,还有比这更直接的方式吗?

杨淑君已经起身,身子如同拉开的弓弦,掷出的石头仿佛闪光,像彗星,院里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。扔了一块,她弯下腰,咯咯笑起来。方方也想笑,报复的感觉太爽了,他没想到原来可以那么爽,要早知道那么爽他早就揍大军了。感觉上来了,像喝酒上了头,方方两块石头一起扔,效率很高,七块碎玻璃,有四块是方方的功劳。

院里的灯亮起来,狗吠和大军爸爸的咒骂一同响起。深夜的小山村被惊扰了,杨淑君说,快跑啊,带着方方肇事逃逸。

她没穿鞋子,可是跑得比方方还快,方方拼了小命也追不上。杨淑君跑起来,像是夜色中跳动的一团火,十分鲜艳,十分模糊。方方不善运动,跑得很累,仰头望去,夜空中的星河在晃,像是满天细碎的白钻。

杨淑君摊上事了,她跑得了人,跑不了裙子,鲜艳的红色出卖了她。目击者说,砸玻璃的不是她就是女鬼。大军爸妈怒不可遏,他们早就意识到杨淑君是雷,早晚会炸,但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是这女人爆炸的第一个牺牲品,这也太倒霉了。

他们从杨淑君家里把她揪出来,一直拖到村口,大声数落,扇她的脸,很多村民都围在那里看,看这场凌辱,但没人替杨淑君说话。正常人谁会站在疯子这边呢?有人说,杨淑君,你快说,昨天晚上和你一起的人,是谁?

杨淑君不说话,嘴里一直咕喃着细碎的《大哥休要泪淋淋》,大军他爸一脚把她踢倒,说,死疯子,还唱着呢。从疯子嘴里抠不出来,大军却开口了,我知道是谁,是方方。

大军妈问,你确定?旁边人也马上说,大军啊,这话可不能乱说!大军说我确定,我看到过方方去疯子家,如果有两个人,另一个一定是方方,没得跑。

每次方方去找杨淑君,走的都是小路,但还是被大军发现了。无论怎样小心谨慎,也躲不过一个每天注意你的人,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。

大军爸妈拖着杨淑君来方方家了,要找方方爸妈讨个说法,看热闹的人也乌泱泱跟过来。方方妈堵在门口,一夫当关,不紧不慢回道,绝对不可能是方方,我家孩子我知道,不能干这种事。言罢,大喊两声把方方叫出来,你说,砸玻璃的是不是你?

方方一缩脑袋,说,不是我。

母亲很满意,一拍方方屁股让他回去,转头,继续道,你家大军说是方方干的,有啥证据没有?大军妈,方方是个什么孩子你也知道,大军怎么招他了,能让他半夜去砸你家玻璃?

方方妈嘴很厉害,是村里几个最能说会道的女人之一,大军爸妈无言以对,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大军,但大军一个屁也不敢放了。

他和方方确实有恩怨,但那恩怨是他欺负方方。大军不傻,知道这话说出来,他这几年的所作所为就瞒不住了,推方方入沟的事也会被翻出来。到时候,倒霉的就不是方方了,他回去能被他爹打个半死。

方方的乖巧全村都有名,既然本人都否认了,就没人再觉得方方就是疯子同谋,大军爸妈脸上挂不住,抓着大军灰溜溜地走了。

但杨淑君的事不算完,大军爸妈兴师动众闯进她家搬走了一台电视,算是玻璃的补偿。大军爸爸说,疯子,这件事就算了,下次如果再砸我家玻璃,我就把你腿打断。

但杨淑君的腿到最后也是好好的。腊月二十五,方方从爸妈口中得知,杨淑君死了,两天前就死了,是冻死的,双腿健全,没有凶手。杨淑君在这边没有任何亲眷,因此尸体没人认领,村里一致决定,将她火化,和已经去世十年的丈夫埋在一起。

那时,雪已经化了大半,白黑相间的村子像一幅满目疮痍的版画。方方忽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,心里难过极了,想起杨淑君扔石子时候的模样,脑中仿佛有一座高塔轰然崩塌,整个人陷入一种悲伤与自责混杂的情绪里。

方方记起最后一次见到杨淑君,就是那天在自家门前的时候。方方躲在他妈后面,看着杨淑君被人拽着头发拖走。方方心里惴惴地想起来,他手上还有一本没还给杨淑君的《平凡的世界》。

他忽然很害怕,害怕别人会看破他苍白脸色上的不自然,害怕那些气势汹汹的人也会找上他家,把那本疯子给的书翻出来。他们就像是海啸,将会毫不留情吞没他,吞没所有和他们不一样的人。

方方忽然感到胃里一阵阵难受,他弓腰想吐,但干呕了几声,只有透明的涎水落在地上,土成了泥。他觉得他就像一摊泥,比泥还不如,他本来以为自己不一样,但他的怯懦向他证明了,他和每一个人都没什么不同,藤蔓般疯长的恐惧死死地缠住他,从地底下,牢牢扒住他的脚。他害怕逃跑,害怕跳出来,他害怕他一旦跳出来,就成了疯子。

杨淑君真心实意待他,把一切都教给了他。他过去常常听人调侃,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,或是,一片真心喂了狗。他原来只觉得是大人的浑话,但现在他终于明白了。

他就是那条狗。

大年三十,天还没亮,父亲就把方方从被子里叫起来了。三十是上坟的日子,村中的男孩,到八九岁就要跟被父亲叫着一起上山了。叔叔已经等在村子南头,手里提一个竹篮,装满了祭祖用的东西,上面盖着一块白布。

父亲也挎着同样的篮子,二人汇合后,把篮子分别钩在早已备好的扁担两侧,搭上肩膀,一个起身,扁担就稳稳地达成了平衡。南山离村子不近,用扁担挑会更加省力。

父亲和叔叔轮换着挑,方方跟在他们身后走。爬上南山,天已经亮起来,已然有很多村民在这里了。包括几个天没亮就从城里赶回来的男人,这就是村里的传统,初一可以不回来,上坟不能缺席,老祖宗都在天上看着呢。

他们在坟头压上黄纸,把竹篮打开,取出里面的炸鱼、酥肉、苹果、橘子,这些都用碗盛放着。摆上一排酒盅,依次添放入白酒,再在坟前点上一把虔诚的香。

最后,把厚厚的黄纸摊开,为另一个世界烧去通货。等那把子香烧完了,整个上坟的流程就宣告结束。方方的父亲正在铺黄纸的时候,已经上完坟的人开始放鞭炮了。

每年上坟都会有很多人家放鞭炮,其中就有大军一家。方方的叔叔终于开始烧纸了,父亲用一根树枝压在黄纸上,不让燃着的纸屑飞舞。二人专心致志,方方趁机站起,看见了大军。大军就站在不远处自家的坟头前。

他把一支长鞭挂在松树的树枝上,拿着火机,接近引信,颤颤巍巍一触,手指插入耳道里飞速跑开。方方的耳朵刹那间被鞭炮声塞满,他看见零星的炮竹落到荒草里,炸出一点又一点的火红,马上就消失。

杨淑君曾经对方方说过,她最喜欢火。火是最好的东西,所有的明亮,所有的诗意,都聚集在这一热一亮里面。它意味着一切的毁灭,又随即带来新的机会,公平和希望可能就蕴含其中。

杨淑君用了十年向别人展示她对火的痴迷,那曾是她的罪过之一,但这么多年,除了烧烧垃圾,她没能点燃任何一个草垛。若真如众人所言,她早就应该合了他们的意,把这个村落付之一炬。

大军父子俩上坟完毕后就下山了。方方走入大军家那片坟地,环顾四周,各家都在专心敬自己的祖,没有人注意到他。他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火柴,取出一根,对着侧边摩擦,小小的火苗就出生了。

他用手挡住火焰,慢慢弯下腰去,放进荒草最繁盛的地方。他不紧不慢地把一个火种放进里面,那是杨淑君没有做成的事,人们提防杨淑君,却没人注意到方方。他只是个孩子,不是个疯子,但他们都有相同的愿望。

“着火啦,着火啦!”等有人发现,已经来不及了,火焰已经生长起来,像一个恶魔,逃出了摇篮,冬风吹来,四周已经变成火海。

村民们连祭祖的东西都来不及收拾,纷纷逃命。方方早已领先众人不动声色地退到高处,望着面前肆虐的火潮,感到一阵目眩神迷。

在大火里,他又看到那个唱戏的杨淑君了。

模模糊糊地,他听见爸爸在大声呼喊他,的名字,但他依旧在那里,望着大火,仿佛失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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